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试用期解雇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解雇员工的赔偿情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每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一、试用期无故解雇需支付赔偿金:
1. 当雇主在试用期内无故解雇员工时,应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2.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将按照三倍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最高支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4.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试用期因过错解雇无需赔偿:
在试用期间,如果员工存在以下情形,雇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1. 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 同时与其他雇主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拒不改正的;
5. 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定情况下试用期解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员工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时,即使处于试用期,雇主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作原因受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且公司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无法胜任的。
以上内容虽表述有所变化,但意思与原内容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