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儿子欠债,父亲是否有义务偿还?
子女债务的责任归属需依据特定情境来判断。
1. 当子女尚未成年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需对子女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2. 若子女已成年,那么他们应独立承担自己的债务责任。
然而,在以下情况下,父母可能需要为子女的债务承担责任:
(1)子女未成年时,若他们产生的小额债务,父母作为监护人负有偿付义务。
(2)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其收入、财产与家庭共有,子女为家庭债务所欠时,父母同样需承担偿付责任。
(3)若父母与子女共同经营生意,且双方收入均属于家庭共有,那么父母有义务为子女的债务进行代偿。
(4)若父母继承了子女的财产,则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他们有义务偿付子女的债务。
(5)当债务用于共同生意经营时,考虑到父母也参与了资金的使用,债主有权向父母追讨债务。
(6)若父母为子女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当子女无法偿还时,债主有权向担保人(即父母)追讨债务。
关于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为3年,逾期则失去法律保护。
2. 若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后未履行债务并出具了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将中断,并从收到欠款条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3年)。
3.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即未明确还款日期的借贷,不受一般诉讼时效限制,但受到最长20年保护期的约束。
4. 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则自拒绝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5. 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民间借贷,若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或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上签字确认,则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将重新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