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工资发放日已过但工资未到账是否违法
当工资在约定的日期(如15号)后仍未发放,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且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工资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若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支付。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每月15号发工资,但到了20号仍未发放,这就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处理此类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还可能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二、如果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者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调解,并在调解过程中陈述事实和理由。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如果劳动者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请注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详解:
一、申请与受理阶段
1. 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依据被申请人数量准备相应副本。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将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有权就同一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开庭审理与裁决阶段
1. 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会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日期和地点。如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可在开庭前三日请求延期开庭,最终决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
2. 仲裁庭在裁决前会先尝试调解。若调解成功,将制作调解书,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或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仲裁庭将及时作出裁决。
3.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如遇案情复杂需延期,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若逾期仍未作出裁决,当事人有权就同一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对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未起诉,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5.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均需按照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阶段
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准备相应副本。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告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告需明确;
3. 诉讼请求需具体且有相应的事实和理由支持;
4. 案件需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若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将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