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撤诉时是否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提出撤诉申请后,原告或上诉人需缴纳案件受理费,但金额会减半。
若民事案件的原告或上诉人选择撤诉,并得到人民法院的准许,那么案件受理费将由原告或上诉人承担。
对于行政案件,如果被告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了相关决定,且原告因此申请撤诉并获得人民法院的准许,那么案件受理费将由被告负担。
关于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于涉及财产的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实行分段累计交纳的方式:
1. 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
2. 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交纳;
3. 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交纳;
4. 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1.5%的比例交纳;
5. 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
6. 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0.9%的比例交纳;
7. 金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0.8%的比例交纳;
8. 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0.7%的比例交纳;
9. 金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照0.6%的比例交纳;
10. 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
二、对于非财产案件,其交纳标准如下: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交纳;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 涉及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若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无需额外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对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若无争议金额或价额,则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若有争议金额或价额,则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的交纳标准如下:
1.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且异议不成立时,每件需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第二、第三和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的交纳标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