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一次性留工补贴是发放给谁的?
一次性留工补助是针对企业发放的。
一次性留工补助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的专项资金,按照每位参保缴费员工5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旨在支持企业组织员工以工作形式代替培训。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状况消除后才成立的企业或单位,通常不享有这一补助。
企业(单位)若想要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企业(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其上年度的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需达到2年以上;
其次,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所在统筹地区累计出现至少一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且因疫情受到严重影响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有资格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若所在地区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但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这五个行业的企业,同样可以申领;
最后,享受该政策的主体不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也不能是已被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同时必须符合当地的环保政策要求。
能够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参保单位主要包括: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参保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然而,机关事业单位、失信参保企业以及在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前已经关闭或注销的企业则无法享受此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