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办住房公积金需要带什么证件
办住房公积金需要到的证件具体如下:
1.需要申请人和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2.需要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其它合法居住证),以及结婚的 证明材料。
3.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与偿还能力有关的债务和债务凭证。
4.购买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5.抵押的抵押物、抵押物清单、产权证明、抵押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相关部门的评估证明。
6.公积金中心需由第三方担保人作担保人,并支付保证金,由借款人、贷款人和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贷款的申请人到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或中心各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网点办理有关贷款的,如符合住房公积金的登记,不符合的,通知申请人。
2.中心综合业务中心审核员审核相关材料,并依据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政 策,确定贷款限额和还款期限。
3.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审核贷款申请,并打印批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4.贷款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签订有关的合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的按揭手 续,委托贷款银行进行他向产权的登记和确认。
5.中心综合服务厅主管按合同发出委托贷款通知书。
6.委托贷款银行根据委托贷款的通知办理贷款业务。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7.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