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宣城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昌平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昌平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有一商辅,和租商签约时合约规定商辅水、电、物业、取暖及垃圾清运费均由租商负责。在租期内物业没找过我们,仅在2020年11月我们说租户不交取暖费。我催租户去交,物业只收了20年冬至21年春的取暖费而欠的l18至19,19至20的取暖费未收,并在收据备注上截止目前未收。并且几年的水费也没收,租户走了又找我们收。新租户来了又把装修押金扣下不返还。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3位律师回复

薛晶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1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