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咸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天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武清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天津-武清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在部队医院工作,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要让我们与劳务公司签署新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原则医院本身就存在非法用工的行为?而且劳务派遣是不是不能超过一定的总用工比例?像我们无固定期合同的医院是不是应该给经济补偿?我不同意改签劳务派遣医院是不是不能解聘我?

9位律师回复

陈玉刚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4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