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伊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本人机动车,对方三轮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电动车在路边掉头,造成事故。
事故划分对方主要责任,己方次要责任。
对方受伤住院发生医疗费用,本车有交强险和商险 经协商本方保险公司为对方出修车及医疗费用。但是需要我们签字,保险公司才能赔付,我们私下协商认为对方应为我方出部分修车费用,我方才能签字让保险公司为他们赔付。对方现在不同意为我们出修车费用,所以我方不愿签字。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王佳音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董雅梅律师 黑龙江-牡丹江 黑龙江宇通律师事务所
董正兴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十年法官生涯经办数千件案
帮助人数:962人 粉丝人数:2350人
孙梅律师,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执业多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头
帮助人数:234人 粉丝人数:1972人
王宗豪律师,浙江王律律师团队负责人,杭州民商法领域知名律师,
帮助人数:5578人 粉丝人数:10555人
钱亚红律师,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帮助人数:880人 粉丝人数:262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