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三沙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伊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婉馨℃

黑龙江-伊春劳动工伤1个月前

本人机动车,对方三轮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电动车在路边掉头,造成事故。
事故划分对方主要责任,己方次要责任。
对方受伤住院发生医疗费用,本车有交强险和商险 经协商本方保险公司为对方出修车及医疗费用。但是需要我们签字,保险公司才能赔付,我们私下协商认为对方应为我方出部分修车费用,我方才能签字让保险公司为他们赔付。对方现在不同意为我们出修车费用,所以我方不愿签字。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位律师回复

王佳音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董雅梅律师 黑龙江-牡丹江  黑龙江宇通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9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