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公共财产与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私财产的含义及其种类所作的界定,均未将QQ号码、Q币等纳入刑法保护的财产之列,因此,QQ号和Q币并不能成为刑法上盗窃罪的犯罪对象。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QQ因其在通信功能上所具备的方便快捷的技术特征,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所接受,已成为目前国内流行的网络通信方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通过QQ进行及时通信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行为人盗取他人的QQ号、Q币的行为,是侵犯通信自由的违法行为。但是现实情况是,需要看被盗情况公安会决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