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上海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公司刚成立,在工商局的登记是A股东担任法人占股49%,另一股东占股51%。但是,实际情况,还有另一个股东的存在,再AB股东的两个亲友的见证+签字画押的情况下签有一份出资跟占股的合作协议,并且列明A股东担任法人占股额34%,B股东占股额36%,C股东占股额30%,合作协议上清楚表明绝对禁止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绝对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现在公司经营上A继续用自己的方式揽私活,产生严重的意见分歧,继续合作下去只会加大股东的损失,BC提出注销公司,但是A股东兼法人不同意不配合注销公司,现在有什么方法可以注销公司并取出公司经营项目中放在某个公账上的项目保证金?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72人 粉丝人数:1719人
帮助人数:108人 粉丝人数:783人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帮助人数:1359人 粉丝人数:2837人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87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