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债务怎样承担?

婚姻家庭 山东-威海 2024-08-19
婚内俩人为了买房,借亲戚的五十万当首付,办理贷款时男方征信不行,就办理了离婚,因此房子就落在了女方名下。后来又复婚,男方取出了十二万的住房公积金用来还亲戚了,现在又想离婚,请问 男方要求女方独自偿还没离婚前借的钱,12万的公积金,还有这一年多的还贷钱,女方应该给吗?女方也有工资,并且一年也能九万多的工资,男方经常失业,目前已经失业了半年多了。女方一直在养活孩子和家庭。孩子肯定跟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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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拒绝,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公积金是对方自愿拿出来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也不需要返还。一年多的贷款不论是谁还的都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的所以也无需返还。
2024-08-19 08: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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