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按照前述约定,如果是短暂居住不会涉及到支付必要抚养费,但如果是基于民法典规定由双方协商或依法变更抚养权后,相关规定可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在此情形下应当支付子女含生活费在内的抚养费。
2023-03-07 08: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