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股东出资瑕疵,对公司债务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公司设立时,股东通过协议、公司章程认缴出资。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
出资瑕疵表现形式
1、股东未出资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股东出资之后抽逃出资。
股东出资瑕疵的具体认定
抽逃出资是在公司设立之后,股东将其于公司设立之时实际交付的出资,部分或全部从公司收回,从形式上看股东身份不存在变更问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出资瑕疵股东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 应该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款;并且还要加算利息,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
2. 应该依据发起人协议或者设立公司协议向出资到位的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3. 向债权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且为一次责任,不重复承担。但这个补充清偿责任是以他的瑕疵出资为限,而且这个责任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4.对于瑕疵出资股东,公司可以根据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5.限制股东表决权。对于能否限制股东表决权,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认定。
6.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解除股东资格。
7.如果瑕疵股权转让,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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