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欠条等,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如果劳动局已经受理,就申请执行。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没有没有受理,就要求开具不予受理通知单,然后拿着不予受理通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2024-07-22 08: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