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为公司服务多长时间是员工的自由,无论员工是否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根据自己的意愿,均有权选择在什么时候离开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为3天)通知公司,员工就有权离职,除非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业培训且员工与公司有另签服务期合同。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除了直接向公司索要或者申请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外,员工还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索要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11-09 08: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