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工伤,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工伤 河北-保定 2024-05-22
李某是雇主刘某临时雇佣的工人,期间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李某在来给刘某打工的路途中,乘坐同为刘某打工的临时工张某的电动三轮车,由于张某驾驶不当翻车,造成李某骨折,李某家属前来找雇主刘某讨要医疗费用,请问此次事故中刘某需要承担责任吗?请给予法律意见和相应的法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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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肥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范围:住院伙食补助费、停薪留职期间46工资、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械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医疗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五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雇主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雇主承担。
2024-05-22 08: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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