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就无法继承财产,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婚姻家庭 吉林-长春 2024-04-25
老赵离婚后迎娶年轻女子小丽,二人再婚后生育一子。老赵病重时立下遗嘱,名下的三套房产,一套由自己与前妻生育的儿子继承,第二套由自己与小丽生育的儿子继承,第三套房产及所有存款、股票、理财等,由小丽继承,但附加条件是小丽不得改嫁。老赵去世后,小丽等人因遗嘱产生争议,起诉至法院。小丽主张除再婚限制外,遗嘱其余部分有效;而老赵与前妻所生子则认为小丽继承部分违反法律,应无效。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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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本案中,老赵所立遗嘱中对小丽的人身自由及婚姻自主权作出了限制与约定,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法律规定的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应认定为无效。对被继承人老赵遗嘱中被认定无效的部分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原则予以处理。考虑到小丽作为被继承人老赵现任配偶,在老赵患重病至去世期间,长期与被继承人老赵共同生活,依法可以适当多分得被继承人的相关遗产。法院最后判决小丽继承被继承人老赵遗嘱中被认定无效部分遗产份额的40%。
2024-04-25 16: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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