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局裁决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工伤 四川-广元 2024-03-11
申请人在劳动仲裁里的诉求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地月平均最低工资的十二倍,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为什么依旧不是终局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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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终局裁决的意思是你不能不服,只能履行裁决,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还是有途径的。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服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就不能向法院起诉了。但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存在: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去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之后,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3-11 08: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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