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出狱仍欠薪还以儿子名义购房,该房产可以被执行吗?

刑事辩护 黑龙江-哈尔滨 2024-01-15
2018年9月,李某从某建筑公司承包土建工程后,组织数十名农民工施工,在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拖欠4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0余万元。因李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永兴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70余万元。然而,李某在服刑期间和出狱后仍拒不退赔拖欠的工资。法院发现李某在领取工程款后未给农民工发放工资,而是花费40万元以其儿子李某朋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包工头出狱仍欠薪还以儿子名义购房,该房产可以被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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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本案中李某购买涉案房屋时,李某朋虽已成年,但涉案房屋的购房款来源于李某。涉案房屋系李某在拖欠众多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以李某朋的名义购买,购房时间晚于李某负债的时间。李某在明知尚有大量欠债未予偿还的情况下,仍以其子李某朋的名义购买涉案房屋,且在法院判决责令李某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强制执行后未履行,其行为显然已构成对农民工债权的损害。法院遂对预告登记在李某朋名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案涉房屋予以预查封。
2024-01-15 14: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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