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江苏-南京 2024-01-08
我家孩子,17岁,推共享单车从路边进入非机动车道时与一个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倒地小腿骨折。我到医院给车主支付了3万元住院治疗等费用。现在车主还要再索赔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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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权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赔偿。本案中,建议你们报警处理,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然后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2024-01-08 08: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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