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驾车与自行车相撞后逃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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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22时14分许,李会斌驾驶京A×××××中型厢式货车沿G34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河南省范县王楼镇西李庄路口处,撞到鲁济磊骑行的两轮自行车,造成鲁济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会斌驾驶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鲁济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会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会斌经范县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李会斌家属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6万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代替李会斌支付12.2万元,李会斌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李会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西通华律师事务所廖琪芳律师解答:
李会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会斌明知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却未采取任何措施,无正当理由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李会斌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对李会斌减轻处罚。
廖琪芳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廖琪芳律师目前担任柳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柳州市妇女维权律师团成员、广西区人民调解员、弯塘社区及柳侯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曾获柳州市2015-2017年度优秀律师、柳州市优秀青年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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