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母亲拒付女儿艺考培训费,能否得到支持?
婚姻家庭
河北-石家庄
2023-11-07
韦彩芳与张涛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女张琳、张丽、张茂3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发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2022年9月张琳参加了艺术类教育培训,张涛先行支付培训费4万余元。此后,张琳要求韦彩芳支付一半的培训费,被拒绝。张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韦彩芳支付张琳培训费2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韦彩芳就支付培训费问题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请求法院中止执行行为。能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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