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之间转账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债权债务 天津-和平区 2023-10-31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曾系朋友且二人共同经营劳保用品,原告王某诉称,自2018年起,陈某先后向其借款,现仍有80余万元未偿还,并提供银行、微信转账明细和记录,请求法院判令陈某返还其借款及利息。而陈某辩称,王某提供的是自2018年至起诉之日的转款记录,但双方之间自2012年认识后即存在大量互相转账,相互折抵后,应是王某欠其钱,王某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借贷事实,请求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合作伙伴之间转账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以及借款款项已经交付。在本案中,原告主张存在借贷关系,因此需要承担证明这两个要件的举证责任。然而,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虽然原告提供了资金转账记录,但这并不能明确证明借贷合意,因此他承担了举证不足的法律后果。

此外,法院还注意到,尽管原告和被告共同经营业务,但他们仅在2018年以后的转账记录提起诉讼,而没有提供更早期的记录。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反映出双方之间真实的经济关系。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维持了原判。
2023-10-31 15:26:42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分钟前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分钟前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