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针对您描述的问题,男女双方婚后购房,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意外不在,则房产扣除贷款后,男女双方各一半。女方的一半,作为遗产由女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
2023-09-20 08: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