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弄丢婚礼录像,为什么被判赔五千元?
损害赔偿
江西-南昌
2023-08-17
近日,湖南衡阳,石鼓区法院对一起婚礼录像被毁的案件作出判决。此前,刘某钟某二人付费4000元,让某影视公司承担婚礼录像等服务。婚礼结束后,二人索要录像时被告知,因电脑故障录像丢失。双方协商无果,两位新人起诉要求退费道歉并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被告当庭向两位新人道歉,但不认可精神损失的说法。法院判决,被告行为构成违约,应退还4000元;婚礼录像具有特殊意义,被告应予以赔偿。最终法院综合各种因素,酌定影视公司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抚慰金。刘某钟某请求某影视工作室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