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寄丢万元手机顺丰只赔偿千元,赔偿应当按格式条款吗?
近日,广东深圳的夏女士称价值11000元iPhone手机被寄丢,顺丰快递根据保价只赔偿1000元。夏女士表示,下单时未注意到保价金额,不接受此赔偿。顺丰回应称,事情还在处理,责任人员还没核查到。目前顺丰表示可赔偿2500元,夏女士仍称不能接受。
快递丢件要按格式条款赔偿吗?
对于保价条款,其实就是快递公司通过的格式条款,而对于这种格式条款快递公司是有义务提醒顾客注意的;因为《民法典》规定了,对于这种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提供的一方是需要提醒对方注意的,如果提供的一方尽不到这个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到这个条款的,那么对方是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的。
此案中,对于保价只有一千元这个问题,如果在夏女士寄件的时候,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了夏女士要注意这一保价条款的但夏女士自己要选择只保价一千元的话,则此次丢件就可以按照这个保价额度赔偿夏女士;但是如果快递公司当时没有提醒夏女士的话,则不能以保价条款为由只赔偿其一千元。因为作为快递公司来说,对于这种条款是负有提醒义务的。
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对于格式条款效力上的规定一般有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且当事人还需要要求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8)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因此,格式条款的效力要看具体的条款规定,从而进行处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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