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加长上班时间是否违反合同?

劳动工伤 福建-福州 2023-07-11
本人所在单位之前是八小时工作制,存在无偿加班现象。现在公司要求无偿提前三小时上班,切下班存在加班现象。我辞职按照流程来是得提前一个月的,但公司要求提前三小时上班,我是否能提了辞职后就走,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合同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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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对于强制加班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或者拒绝加班,但强制加班并不是突破提前三十天通知的理由。
2023-07-11 08: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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