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及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公司和老板未经您方认可擅自降薪严重侵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进行维权,您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队或者人社局求助。
2023-06-05 08: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