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岗位把手弄伤后,刚开始不严重,经过治疗无名指手指切除,请问这是否是工伤?

劳动工伤 浙江-杭州 2022-10-19
6月2号晚上十点左右,在店里面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撞伤了右手,看上去没多大的事,右手手背和无名指处有一些红肿,当时下班了就回家,没有多想,6月3号第二天开始,手背和无名指开始明显红肿疼痛,五点钟左右吧!天还没亮,疼痛难忍,当时就去医院看了,是一家骨科医院,医院当时照了片,骨头没事,开了云南喷雾和口服的一些药,之后就回家休息,向店里的领班请了假,但是在这过程中还是疼痛难忍,我又去了街上的一家中医馆,向他说明我这个手撞伤了,去医院照过片骨头没有事,但就是疼痛难忍,有没有药可以帮我放一下?之后他帮我上了一副膏药,开了几副活血化瘀的药,之后我又回家休息,但还是一样的疼痛难忍,之后又回过头去那家中医馆问,当时无名指已经有微微发黑。那个医师还是说这个手里面的经脉,血肉已经被打烂了,就是手指的话还要发黑肿胀,过两天才能好,疼痛是难免的,还要忍一下,之后回家大概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手才不那么疼。之后6月4号,已经完全不痛了,只是无名指手指已经发黑,并且无名指第二节开始,有一个小小的水泡,大概,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时间,这个小小的水泡已经长大道第二个关节差不多全部了,当时这个水泡越长越大,我自己就把她给放了,然后用指甲刀清理了周围的皮肤,然后今天也是请假的。6月5号上班,三点钟我到了店里,当时手上还绑着药,经理看见了,问我手怎么受的伤?我向她如实说明了情况,是前两天在店里不小心被砸伤了,然后就成这样了,这个事好像还有点严重,上不了班,他就安排我休息,他和厨师长商量,让厨师长带我去他师傅那里看一下,厨师长的师傅也是一个中医医师,去了那个厨师长师傅的中医馆里面,他说我这个伤也是没有多大的事,敷上它的药,过两天就好了,之后他用自己泡的药酒帮我清理了整个手背,敷上它调的一个药膏,然后就回家休息了,之后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无名指手指有一些绵软,下午两三点的时候就去那个厨师长的师傅那里问了,他说这是药效,会从后面慢慢往前推,没问题的,把他的药放一放就好了。之后又是下午六七点的时候,厨师长在工作群里发消息,问我手怎么样了?当时发了照片,并且回了他消息,我去他师傅的诊所里问过,说没什么大问题,之后,经理打了一通电话给我,让我去店里面一趟,去店里见到了经理和老板,老板说我这个手好像有点严重,还是抓紧去医院里面看一下,之后他说让经理别拖,还是赶紧带我去医院里面看一下,之后老板也联系了医院,让经理带我去,去了三家医院,医院里面都说这个手指保不住,最终还是在原来的林东医院,去住院了,住院的诊断是右手无名指创伤性坏死,住院的时候,根据经理的建议,他说店里面会给一些补偿,然后医疗费也会付,让我走医疗,这样可以省一些钱,之后就说谎是在家里面砸伤的,走医保住的医院。无名指手指切除了。最终,店里的处理是帮我交医疗费用,然后放我两个月的假,不停工资之后可以继续上班,这个过程中,我构不构成工伤,可不可以向店里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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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如果实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事故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建议您依照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当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22-10-19 1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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