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豆浆配油条,可谓是早餐的“黄金搭档”,但是谁能想到就这么一根普普通通的油条,还能加入超量添加剂,让油条成了威胁健康的“毒物”。
本案中,邹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但仍然制作予以销售,足以对人体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邹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长期食用铝含量超标的油条存在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及骨骼等损伤的风险,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本案中,邹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但仍然制作予以销售,足以对人体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此应该被判刑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案发后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邹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油条为我国常见早餐小吃,其安全问题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本案商家为了追求油条的口感提高销售量,在油条中加铝超标,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在食品安全上欺骗消费者,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还有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
2023-03-24 17: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