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限内,没办理开发商是否能以政府原因推脱责任

房产纠纷 天津-武清区 2022-10-18
购房合同中写明交房后720天内办证,实际上这个房屋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开发商强行交房,是否可以按照合同中写的交房后720天内办证。如果可以按照合同走,720天后开发商是否能以政府原因推脱责任(合同中未注明开发商逾期未办证责任,只写明因政府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无责),如果不能以政府原因推脱,逾期多少天内未办理,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者全部购房款(包括已还本息等),如果不能按照交房来算,开发商实际是否已违约,购房者能否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房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者全部购房款(包括已还本息等),合同签署在2021年3月31日前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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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如果房屋没有通过验收,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不符合交房条件的,做为业主,对于不符合交房条件 的房屋,可以不收房,同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交房不符合条件,业主应采取的措施:
(一)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二)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交房,也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这不属于政府原因,因此开发商称的政府原因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2022-10-18 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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