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吃醋掀翻火锅烫伤他人,成立犯罪吗?

刑事辩护 江西-南昌 2022-12-22
李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赔偿周女士,并取得周女士原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和被害人周某以及李某的前男友都是同事。今年李某和周某在另一位同事家相聚,吃火锅时,喝了些酒的李某看到对面的周某与自己前男友相谈甚欢,一时“情绪上头”吃醋加气愤,掀翻火锅,导致周某烫伤构成轻伤二级。李某的行为成立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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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李某掀翻火锅汤故意烫周女士的行为肯定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而故意伤害这种行为只要致人轻伤了,就会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李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赔偿周女士,并取得周女士原谅,静安区人民法院就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12-22 17: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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