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即未婚男女在登记前达成协议,对各自财产进行有效划分并办理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十分有必要的,具体来说,有这些好处:
一、婚前财产公证能够明确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而明确了这些问题就能够有效防止夫妻之间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
二、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减少后,自然就能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减少夫妻矛盾后,能够有效降低离婚率,而离婚率降低,对于社会和谐问题也是有重要作用的。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许半夏的债可不可以只由她一人承担?
许半夏和赵垒班里的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起到区分二人财产范围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只对许半夏和赵垒有约束力,但不能用来对抗不知情的外部债权人,也就是说当许半夏无力偿还债务时,对财产协议不知情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然会按照没有财产协议的原则,执行他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一般的份额用于偿还债权人。
所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并不能完全像许半夏想的那样起到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2-12-13 20: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