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影响诉讼时效吗?
生老病死是常态,而许多死者在生前可能会存在债务纠纷,此时,有些人可能会担心债务人死亡了怎么办?侥幸债务是不是不用还了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规定?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张学凯律师解析。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规定
1、向死者的配偶追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
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否则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
债务人死亡影响诉讼时效吗
债务诉讼时效与死亡没有关系,要看借条本身的诉讼时效。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处理,法律有明确规定,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其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属于概括性承受。估且不论债务人死亡是否就一定推出债权实现存在风险,即使确实存在风险,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权利受到侵害。对于债权确实存在风险的,《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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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讨债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起诉时确定被告很重要,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3、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4、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6、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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