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赔偿金是多少?

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赔偿金是多少?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06月0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夫妻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夫妻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网友咨询: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

李先生与刘女士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李先生经常殴打刘女士,对刘女士身心造成严重伤害。2014年5月28日,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刘女士并未要求损害赔偿。离婚后,刘女士能否再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山东易知律师事务所许仙凤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因此,只要刘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未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一年内以婚姻法第46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政府顾问、省优秀律师。主要经办刑事案件及民商案件。深厚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理念,严谨高效,创新思维、赢得了业内及当事人的好评。

网友咨询:能向第三者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吗?

我和丈夫结婚十几年了,丈夫在外面有一个小三,由于小三的出现,导致我和丈夫感情破裂。现在丈夫要和我离婚,我也同意了,但是我心有不甘,离婚时能否向“第三者”索要婚姻损害赔偿?

许仙凤律师解答:

离婚时,你不能向第三者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但是可以在诉讼中向你的丈夫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许仙凤律师解析: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赔偿金是多少  离婚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7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