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
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
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
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这个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
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一般在房交所),先办理解押手续,然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