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买的房子交了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说到买房子很多的人们都是会考虑很多的事情,一般都是会去很多的楼盘看,选择合适自己的房屋来购买。现在很多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更多的人们选购房屋都是会推出一些优惠政策,让消费者先交纳定金,那么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网友咨询:
请问我买房子的定金可以退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周国志律师解答:
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1、“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2、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4、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周国志律师补充: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周国志律师总结:
如果确认是要交定金了,在这之前需要对自己选购的房子等各方面都考虑齐全且确认会购买不会有其它意外。当然,如果交付了定金后,想要回定金,需要看下是否符合退回定金的条件。
本人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北市京师律师所合伙人律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本律师于1998年8月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5月正式执业,从事法律工作近20年之久,具丰富的诉讼经验,愿竭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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