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存续期间内妻子擅自堕胎违法吗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 妇女有按照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生孩子确实是两个人的事,妻子不应该擅自决定,但男方的生育决定权同女方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相比,属于下位阶,应当做出让步。至于妻子这么做合不合理,是道德规范的范畴。
网友认为:
关于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默认承担不利后果的说法持保留意见。目前并没有定论。唯一的法律渊源应该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但是该条只限定在合法夫妻的范畴。而对于男女朋友,因为亲子鉴定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故不能通过司法强制执行,又因为男女朋友不受法律认可,故也并不能因为其不做亲子鉴定就推定其为生父。
擅自堕胎在婚姻法司法解释里面应该属于那个对生育问题答不成一致,是判离婚的理由,如果没有其他情节不认为任何一方有过错。不过实际情况下判离婚本身很可能是对某一方不利的判决(甚至有为求判离婚主动主张自己出轨了构成判离婚的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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