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公司股东过世,如何处理股权变更手续?
股东过世处理股权变更的手续流程是由其继承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继承人在准备好证件资料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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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过世,如何处理股权变更手续?
广东广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张鹏程律师解答: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文书申请变更。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广东广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张鹏程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是财产转让的合法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股权就其本质属性来说,既包括股东的财产权,也包括基于财产权产生的身份权即股东资格,该身份权体现为股东可以就公司的事务行使表决权等有关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就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权属性而言,其作为遗产被继承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
公司章程只能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不得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剥夺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适应的财产对价的权利。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的限制,也只能以合理为标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张鹏程律师简介
先后担任国企法务、政府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在公司、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执业期间,多次处理行政执法、行政征收与补偿等行政领域事务;主办多起合同纠纷、公司相关纠纷、企业破产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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