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在法庭上做伪证承担什么责任?
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要依法作出判决的,是需要以事实为依据的,而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材料,当事人是需要如实作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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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做伪证承担什么责任?
云南乾太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所谓伪证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向法庭作虚假证明,做伪证是一种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出庭作证的证人在主观方面是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去作证。
法庭上做伪证的需要承担被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是在刑事法庭上作伪证的,意图使他人受到法律追究的,可能会构成伪证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云南乾太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庭上做假证行为可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伪证罪”、“隐瞒证据罪”、“妨害作证罪”、“指使作伪证罪”、“受贿行为在司法活动中的罪”等。
其中,“伪证罪”是最为典型的一种。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法律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伪证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刚律师简介
陈刚律师:云南乾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已逾二十年,始终秉承诚信待人、踏实做事的原则,代理承办了大量民商事纠纷、重大刑事案件并担任了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受当事人及司法机关、同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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