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是否都应兑现?
现实生活中,购房过程涉及很多法律专业问题,但很多人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往往会被地产公司的“花式”诱人广告吸引,未考察周全就“激情入手”,导致买房“喜事”变成“官司”。
网友咨询: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是否都应兑现?
上海浦谐律师事务所姜洋律师解答: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上海浦谐律师事务所姜洋律师解析:
建议购房人:
1.尽量把开发商楼书、广告中承诺的内容写入合同,只有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的条款才能直接对购房人起到保护作用;
2.建议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条款尤其是关于事先宣传同实际建设可能存在出入或者变动时开发商的责任界定条款以及其他违约条款,以利于全面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姜洋律师简介
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您值得信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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