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民事案件开庭可以不去吗?
由于民事诉讼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因此有些当事人重视程度不高,尤其是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不愿意亲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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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开庭可以不去吗?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张芮律师解答:
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法律并不强制当事人出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例外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虽然大多数民事案件法律并不强制当事人亲自出庭,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明确: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张芮律师解析:
缺席判决适用于的情况有: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张芮律师简介
张芮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期间办结各类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所办刑事案件中,多起成功取保候审、适用缓刑、无罪辩护;经济案件办理,财产保全快、胜诉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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