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执行仲裁裁决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保障申请人利益的法律手段,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赢了官司,被告却拒不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下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国家强制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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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仲裁裁决要符合哪些条件?
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贾永强律师解答:
仲裁裁决的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权利人)须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才可能启动执行程序。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是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没有主动采取执行措施对仲裁裁决予以执行的职权。
2.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仲裁当事人在提出执行申请时,应遵守法定期限,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超过了法定期限再提出申请执行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限,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即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此期限是可变期限,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有关规定。此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即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贾永强律师解析:
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裁判文书副本及法律文书生效时间的证明材料;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及身份信息;
5.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6.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贾永强律师简介
贾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执业以来,代理多起刑事案件,多起案件取得缓刑、无罪、不起诉乃至撤销案件的承办结果,获得当事人高度评价;贾律师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和债务纠纷,执业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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