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责任有哪些?
工程发包是要承担风险的,普通人怕是不得行,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责任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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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责任有哪些?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王小转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的责任如下: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王小转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
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
2.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3.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王小转律师简介
王小转律师,女,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取得执业证书,现任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民商事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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