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子在租赁期间能买卖吗?
生活中,我们发现有些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之后,又想卖掉。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网友咨询:
房子在租赁期间能买卖吗?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解答:
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但是要特别注意两点: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以卖房为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该房屋。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出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解析:
“买卖不破租赁”应当满足以下4个条件:
1、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时,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合法承租在先,所有权变更在后。
2、租赁物已经交付给承租人使用。
3、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
4、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发生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但是也有例外:
1、租赁物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租赁物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孙志强律师简介
孙志强,中共党员,执业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任中小企业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每年承办大量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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