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整个世界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特许经营日益成为一种十分流行的现代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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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许经营合同?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答:
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认定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关键,在于被特许人是否利用了特许人的经营资源,是否统一经营模式,是否缴纳特许经营费用。
国内的特许经营单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为四个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合同的主体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析:
特许人必须是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特许人不能是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以外的单位(比如民办非企、行业协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否则法院会认定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因此,作为特许人要授权他人开展特许经营业务,设立公司是最基础的条件,切不可以怕麻烦、节省税收为由不成立企业,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开展业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韩大伟律师简介
韩大伟律师为合伙人律师,自执业至今已经为当事人提供千件案件代理、咨询法律服务,广受好评和信赖。韩大伟律师及其团队始终以专业的知识、敬业的态度服务当事人,做当事人最可信赖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