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哪些,是什么?
特许经营是商业实践中一种极为重要的经济现象。一个成熟的特许经营市场,应该有充分的市场基础和相应的配套体系,其核心是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特许经营在一般情况下是有相应的合同依据的,也就是特许经营合同。那么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哪些,是什么?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孙雷律师解答: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
1、特许经营权转让问题。
2、特许经营权的期限。
3、保密条款。
4、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
5、许人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问题。
6、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问题。
7、终止特许经营资格的问题。
8、特许人对被特许人的培训、指导问题。
9、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的义务。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孙雷律师普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孙雷律师补充:
若特许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所必须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岗位培训、经营管理经验、产品配送与器械等合同义务,致使被特许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构成根本违约,被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特许人返还其支付的相关费用。但倘若被特许人仅是对特许人提供的培训、技术及设备数量、质量产生异议,可通过合同约定得以解决,并未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特许人不能据此要求解除合同。
当然,若特许经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产品技术、配方双方并未明确具体的产品类型、技术诀窍和配方所含内容、产品需达到的质量标准,则属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如果双方无法就该部分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还是无法确定该部分内容的,特许经营合同不成立,特许人应返还收取的加盟费。
孙雷律师主要致力于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纠纷。对于其本人承办的案件,其均能做到认真负责,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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