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签署的合同不公平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网友咨询:
双方签订的不公平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析:
自愿签署的合同不公平的起诉变更或撤销的流程有:
1、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2)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
(3)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
(4)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
3、整理证据
需整理的证据包括:
(1)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的证据;
(2)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的证据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的证据;
(4)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的证据;
(5)法定其他情形等的其他证据。
4、立案,即到管辖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5、交费,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等候审理判决,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7、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张学坤律师简介
张学坤律师 ,中共党员,法学硕士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仗义执言,浩然正气,尽一切可能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