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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下来不一定要判刑。逮捕令下达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羁押时间开始,案件正式进入调查阶段。但是判决需要经过刑事诉讼之后的一系列程序,经过法庭审判后依照具体案情进行裁判,裁决下来才意味着刑罚的确定。
网友咨询:
有逮捕令是不是意味着要判刑?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律师解答:
逮捕令下来不一定要判刑。
逮捕令下达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羁押时间开始,案件正式进入调查阶段。但是判决需要经过刑事诉讼之后的一系列程序,经过法庭审判后依照具体案情进行裁判,裁决下来才意味着刑罚的确定。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律师解析:
逮捕令适用条件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出现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无罪的宣判: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孙志军律师简介
孙志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0层,电话139862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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